武大珞珈研字[2016]1号
关于印发《武汉大学珞珈公司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校内各相关单位:
现将《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
武汉大学珞珈学院
2016年4月20日
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(试行)
为调动公司教师科研积极性,促进科研工作的开展和科研能力的提升,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一条 科研工作量是指教师用于科研项目、学术研究及发明专利等所形成的工作量。
第二条 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遵循“突出项目、注重成果、按级计量”的原则,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。
第三条 学校对教师科研工作量进行量化和考评,科研工作量化标准按以下办法实施:
(一)科研项目工作量核算
1、国家级项目立项100课时/项,结题验收100课时/项;申报未立项10课时/项。
2、省部级项目立项40课时/项,结题验收40课时/项;申报未立项8课时/项。
3、厅局级项目立项20课时/项,结题验收20课时/项;申报未立项6课时/项。
4、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立项10课时/项,结题验收8课时/项;申报未立项4课时/项。
5、横向项目按实际到校经费分级计算:5万以下项目立项20课时/项,结题验收20课时/项;5万元(含5万)—10万元项目立项25课时/项,结题验收25课时/项;10万元(含10万)以上项目立项30课时/项,结题验收30课时/项。
6、多人合作项目,按以上款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参与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分配工作量。
(二)科研论文工作量核算
1、权威期刊、重要核心期刊、一般核心期刊、普通期刊分别按照60、40、30、15课时/篇计算工作量,期刊分类参照《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。
2、科研论文被收录的工作量计算办法如下:
类别 |
工作量(课时/篇) |
类别 |
工作量(课时/篇) |
SCI一区 |
100 |
A&HCI |
60 |
SCI二区 |
60 |
EI |
40 |
SCI三区 |
40 |
CSSCI |
40 |
SCI四区 |
30 |
ISTP |
30 |
SSCI |
60 |
ISSHP |
30 |
科研论文被《新华文摘》和中国人民大学《复印报刊资料》全文转载的分别按40课时/篇、20课时/篇计算工作量。
3、同一论文满足第1项同时又被全文检索的,按最高课时量计算。
(三)科研成果奖工作量核算
1、国家级一、二等奖分别按500、300课时/项计算工作量,省(部)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按200、150、100课时/项计算工作量。
2、同一成果多次获奖,按最高等级计算工作量。
(四)发明专利工作量核算
1、中国发明专利授权、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、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授权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授权分别按50、30、20、20课时/项计算工作量。
(五)科研著作工作量核算
1、专著、编著及译著
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90课时/部,编著、译著等60课时/部;国家二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60课时/部,编著、译著等40课时/部;一般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30课时/部,编著、译著等20课时/部。出版社级别参照《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。
2、教材
国家级规划教材、优秀教材主编60课时/部,副主编40课时/部,参编20课时/部;省级规划教材、优秀教材主编40课时/部,副主编20课时/部,参编10课时/部;其他教材、实验指导书主编20课时/部,副主编10课时/部,参编5课时/部。
(六)指导硕士研究生工作量核算
1、指导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按20课时/人计算工作量,指导二、三年级研究生按25课时/人计算工作量。
2、教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30课时/人/篇。
(七)举办专题学术讲座工作量核算
举办专题学术讲座的教师须向科研处提出申请,经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展讲座,按15课时/次计算工作量。
第四条 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流程
(一)各二级学院(部)负责本单位教师科研工作量的统计核算(教师本人对核算结果签署意见并签名),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报科研处;
(二)科研处负责对各二级学院(部)科研工作量进行审核认定备案,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交人事处。
第五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。
主题词:科研工作量 核算 办法 |
主送:校内各相关单位 |
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校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印制 |
打印:罗 丽 校对:左凤琴 共印30份 |